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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我省的版权保护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国家版权局的指导、关心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下,以进一步深化反盗版体系,建立反盗版联盟,实施版权保护试点工作为重点,认真贯彻执行著作权法等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定》,以及党的十五大报告和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实施知识产权制度的精神,在健全反盗运作机制、突破版权管理难点、深化版权管理措施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绩,被国家版权局评为99年度全国版权工作先进集体。版权保护工作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在99年又得到了稳步的发展。主要表现为:
一、开拓创新、形成了适合本省实际的版权保护体系
1999年根据“立足出版、面向社会、突破难点、加快发展”的思路。针对逐年增加的版权产业单位内部的版权纠纷反映出的新情况、新问题。省版权局开展了对企事业单位版权状况的调研工作。在对长虹电子集团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院、成都建筑设计院、四川省公路设计院、四川鼎天微电公司等单位调查研究和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在局领导的指导下,省版权局决定在我省一些有代表性的版权企事业单位开展版权保护试点工作。99年4月,省版权局根据目前我省版权保护工作的发展趋势和我省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需要,下发了《关于开展四川省企事业单位版权保护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了四川长虹电子集团公司、宜宾五粮液集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院、四川人民出版社等15家具有代表性的单位为首批试点单位。8月20日,标志着我省企事业单位版权保护试点工作正式由启动阶段进入实施阶段的会议召开,15家版权保护首批试点单位的试点工作负责人和代表20余人参加了会议。试点工作从提出到组织实施,是继“反盗版措施体系”之后,为进一步完善对企事业单位内部的版权管理,防止无形资产流失,确保无形资产安全增值的又一项新举措,也是版权工作面向社会,落实党的十五大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加快建立企事业单位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现代化版权管理制度的一次有益的尝试。目的是为了摸索出一套企事业单位的版权保护模式,在全省逐步推广,以促进我省经济的发展。试点工作从启动阶段转入实施阶段以来,正朝着有计划、有步骤的方面稳步进行。宜宾五粮液集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院等单位的领导高度重视,已在单位内部成立了版权试点工作组织机构、制定了试点实施方案和版权管理办法,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12月27日标志着版权保护试点工作阶段成果的保护试点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在宜宾五粮液集团公司召开。国家版权局副局长沈仁干参加会议,并对试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二、积极主动,认真落实国家版权局在全国建立网络式反盗版联盟组织的发展思路
1999年为认真落实国家版权局在全国建立网络式反盗版联盟组织的发展思路,在局领导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省版权局与四川省版权保护协会秘书处共同策划筹备,于今年6月1日正式成立了四川省反盗版联盟组织,联盟的建立是“四川省反盗版措施体系”的进一步延续;是我省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对书报刊音像盗版活动打击力度的具体措施;是为了更好地维护我省版权产业界及联盟成员单位的合法权益。联盟建立以来,在省版权局的指导和帮助下,按照联盟总则的要求,在运作中始终坚持“官民结合、上下联动、快速运作、防打并举、扶正祛邪、反盗维权”的宗旨开展反盗维权活动。通过协助查处盗版案件,有效地维护了联盟成员单位和权利人的权利,也丰富了我省的反盗版经验。从建立至年底,联盟共发展成员单位50家,涉及全省版权行政管理、公安、法院以及图书、音像、影视、软件等部门以及版权产业界相关单位。建立了成都市版权局等13个市地州版权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盟地方工作站。在成员单位中按条件和标准审批确定了彭锦忠等45位同志兼任版权市场监测员。在17个市地州设立了版权信息网点,并聘用了17名信息员。就目前联盟的组织建设情况而言,联盟成员单位从数量上已形成一定规模,能够在社会上产生较大的影响力;从成员单位分布上看,既有纵向的各市地州地方工作站,又有横向的覆盖版权产业的主要领域即图书、音像、电子、软件、影视等行业的单位。因此,联盟已有较坚实、广泛的社会基础,已成了我省版权产业界唯一的权利人自愿组成的反盗维权组织。联盟作为一个开放性的社会团体,在省版权局和省版权保护协会的指导下,适时吸纳致力于打击盗版的权利人加盟。近半年的时间,已有成都铁马广告事务所、四川画报社、四川金恒音像有限公司、成都海菲音响音乐中心、北京科利华软件集团四川分公司等6家单位作为第二批会员加入联盟。今后,联盟发展会员的方向还将注重软件、包装装潢、广告设计等行业单位,使联盟真正成为一个更具广泛代表性的维权反盗组织。
在联盟资金筹措上,已有四川教育出版社、四川民族出版社、四川辞书出版社三家出版社表示对联盟将给予资金方面的支持。同时,版权局也将自筹经费,已建立联盟资金100万。联盟也将从为成员单位打击盗版获取赔偿中取得一定的报酬作为联盟的活动经费。
联盟是版权产业界权利人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开展反盗维权活动是联盟的主要任务。到今年年底联盟已配合省版权局先后查处了盗版四川音像出版社、四川金恒音像公司熊天平《一个人流浪》CD、音带,盗版巴蜀书社《汉刘邦》图书,2起盗版广东俏佳人公司制作的《还珠格格》以及“革命故事片”系列VCD100余盘。盗版成都海菲音响音乐中心的《天籁》CD,盗版《学习的革命》、《四轮学习方略》,查缴《宝莲灯》盗版VCD50余盒。省反盗版联盟配合省版权局对成都市音像市场上销售盗版广州新时代影音公司独家出版发行的《姐妹》VCD进行了查缴;同时就盗版广州俏佳人公司发行的《达摩》、《中华大丈夫》、《绝代双骄》VCD进行了查缴,共收缴盗版制品40余套。联盟配合省版权局联合省公安厅、省出版物稽查大队、成都市公安局查处盗印《新婚礼袋》案件,配合省版权局对一些经销店销售的假冒青岛文化音像出版社出版的《爱情大魔咒》VCD,共近50盘予以暂扣等案件。另外,联盟还配合省版权局、省公安厅的联合行动检查了磨子桥电脑城、科华电脑城电子软件市场,这次行动声势大、行动快,共配合省版权行政执法部门收缴了3000余盘盗版软件。联盟成立至今,配合省局版权处已受理成员单位投诉共60余件;收缴盗版制品20000多件;。以上案件在版权行政管理部门的努力下,都得以圆满解决,权利人和成员单位均获得赔偿。同时,联盟配合省版权局在查处盗版工作中拓宽监控范围,抓源堵流,从一般性的市场检查逐步扩大对成都的汽车货运站中盗版的日常检查。并对安发、鑫鹏货运站中的运输的盗版VCD、CD,品种7种,数量上千盘予以没收并对货主给予了处罚。经过近半年的工作,联盟在权利人心目中已逐步树立起了良好的形象。从权利人向版权行政管理机关申诉种类的趋势看,越来越多的涉及到包装装潢、软件、广告设计等行业。今后联盟在保护成员单位的利益上,不仅要依靠版权行政管理部门来解决,还要紧紧依靠司法部门通过诉讼的方式等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为不断扩大自身的影响,联盟除加强对盗版的打击工作和扩大在权利人中以及社会公众中的影响外,还有目的、有意识的通过新闻媒体把联盟的工作向社会公众进行宣传。这次联盟选择今年6月1日《著作权法》实施8周年之际举行成立大会,通过媒体在这个有纪念意义的日子将联盟的声势营造起来,吸引了各方面的关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在联盟成立大会上,邀请了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委宣传部等有关领导参加,各位领导在讲话中对联盟性质和作用作了深刻的阐述,并对联盟的成立寄以厚望。联盟成立大会的情况已制作成了《四川省版权保护协会反盗版联盟成立大会专辑》小册子,向国家版权局等领导机关和全国兄弟省(市、区)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以及联盟成员单位送发。联盟通过创办《反盗版快讯》工作通报刊物的方式,建立工作报告制度,现已编发10期,以期宣传联盟,让领导机关和联盟的领导及时了解联盟所开展的工作。通过及时的信息传递和宣传,获得一定成效。国家版权局在7月10日《版权信息》(第六期)以《四川省反盗版联盟行动快、见成效》为题向全国作了转发,详细登载了我省反盗版联盟的性质、特点和建立以来的工作情况。6月23、25日四川有线一台、华西都市报对联盟配合省版权局打击盗版《还珠格格》VCD、CD进行了连续采访和报道。8月3日联盟配合省版权局和省公安厅前往成都科华电脑城进行检查,华西都市报、四川黄金十频道、四川有线一台、四川画报社作了跟踪报道
。同时。为宣传我省反盗版工作,《新书报》设专栏对我省反盗版联盟的工作进行了采访和报道,《新闻出版报》也对我省反盗版工作也进行了刊登。联盟建立至今,短短近半年时间,已经在社会上形成了一定的反盗版声势,逐步在权利人和社会公众中建立起自身维权反盗的形象,并得到认可。同时,全国其他兄弟省市版权管理部门也来借鉴我省反盗版联盟建立和运作的经验,共商反盗维权的联动工作。
三、加强版权行政管理力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积极开展对外版权交流工作
省版权局在99年度进一步加强行政管理力度,加强著作权法制宣传,在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省版权局不断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对成都金牛区锦风音像商店销售盗版制品,对成都市金牛区德胜音像商店销售盗版制品,对成都市金牛区文群音像商店销售盗版制品,对四川三星音像部销售盗版制品等一批盗版行为严重的案件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3月1日
省版权局接举报联合省公安厅对遂宁市市中区船山彩印厂进行了执法检查。查获《中学课程同步练习册》等盗版图书19余种,累计码洋40万元。并对该厂的盗版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1月19日在省市“扫黄”办联合召开的四川省体育馆大门外销毁盗版制品现场会上。包括省版权局收缴的盗版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在内的共计37万余册(盘)被销毁。
为规范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管理,警告制作、发行侵权盗版软件的违法人员,省版权局在3月12日四川日报上发布了《关于加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管理的通告》。对软件的侵权行为以及侵权责任给予了界定。
1月13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与省版权局共同召开了修改著作权法草案座谈会。就我省人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及法律界对著作权法修订稿的修改意见进行了汇总,并上报全国人大。
3月15日省版权局以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在地处闹市、读者集中的四川外文书店、西南书城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版权宣传咨询活动,设立了咨询站和投诉站,现场接受读者的咨询和投诉。向广大读者散发了《版权保护学习资料》、《盗版制品的一般识别方法》、《四川省反盗版措施体系》简介等资料。这是我省将版权咨询、投诉引入“3.15”宣传的第一次,丰富了“3.15”宣传的内容,为维护著作权人和读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舆论支持和法律帮助。
9月18日四川省版权局、四川省版权保护协会反盗版联盟借四川第四届书市开幕之际,在西南书城、成都购书中心、省外文书店设立宣传点,进行版权保护和反盗版宣传。并利用书市期间的节假日进行著作权法宣传。
省版权局于4月7日,召开了全省图书出版社《图书出版合同》研讨会,结合各社实际对新修订的《图书出版合同》(标准样式)进行了研讨,并对我省《图书出版合同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全省16家图书出版社分管版权的社长和从事版权工作的同志共计30余人参加此次会议。
4月26日省版权局、省版权保护协会与美国电影协会在成都联合举办了为期一天的电子音像制品版权保护研讨会。来自全省13个地级市、省内出版发行单位、电子音像市场管委会以及省新闻出版局有关业务处室的代表共计67人参加了研讨会。会议对美国电影协会简介及相关资讯,DVD光盘信息及盗版DVD、VCD识别和鉴定;版权认证制度及有关法律问题进行了介绍。
省版权局与美国软件和信息工业协会、美国信息产业机构为共同推进对“中国和美国的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基本概念和法律体系”、“网络对知识产权概念的影响”、“中国和美国的知识产权法及实务”、“WTO与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的研讨,于12月16日在成都召开了中美网络与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此次会议邀请了我省信息产业、出版行业以及版权保护试点单位、相关政府部门、大专院校的代表共计100余人。
为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省版权局向地市州转发了国家版权局制定的统一的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进一步规范了版权行政处罚程序。
四、建立版权信息网络,加强信息宣传工作
为加强我省版权信息工作,四川省版权局和四川省版权保护协会于今年3月16日下发了《关于加强我省版权信息工作的通知》,这标志着我省建立全省版权信息网络工作的正式启动。该通知要求各地市州版权管理部门、各出版单位和有关单位,根据实际定期或不定期编制版权信息刊物,并在本单位确定一名版权信息员,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版权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工作。成都市版权局屈智亮等17名同志成为首批四川省版权信息员。
按照国家版权局关于建立全国信息网的要求,今后地方版权局信息的上报和查询均通过网上进行。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对于作品稿酬以及软件的公告也将采用网上公告的方式。同时,为便于对网上版权信息的收集,获悉国内外版权保护动态。省版权局已购置了上网设备,为上网做好了准备。
信息工作成绩显著,国家版权局《版权信息》(第六期)以《四川省反盗版联盟行动快、见成效》为题向全国作了转发,详细登载了我省反盗版联盟的性质、特点和建立以来的工作情况。以及对我省版权保护试点工作的全过程,我省的图书、音像研讨会等情况进行了介绍。
五、加强对光盘复制监督管理
1月18日
省版权局下发了《关于重申进一步加强光盘厂驻厂监督的通知》,重申了“四川省光盘复制加工版权审验证”制度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贯彻国家音像电子出版物复制管理和著作权管理的法律、法规,维护我省光盘生产的正常秩序。省版权局联合省新闻出版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四川光盘复制监督管理的通知》,就我省光盘复制企业承接复制业务所应遵循的手续、规章以及光盘复制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了详细规定。为我省光盘复制管理树立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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