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作家图书公司侵犯著作权行政处罚案件


    经调查核实,成都市作家图书公司未经权利人中国医药出版社许可,擅自销售《国家执业药师应试指南》等8个品种的盗版图书,共计31册,总码洋1815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成都市作家图书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对权利人著作权的侵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省版权局决定给予被处罚人下列行政处罚:(一)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二)没收盗版 图书;(三)罚款。

被处罚人对处罚决定无异议,并已履行相关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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