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召开在蓉高校校园网
贯彻《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座谈会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已由国务院468号令发布,7月1日起实施。为认真贯彻执行《条例》,提高高校校园网的版权保护意识,推动校园网的健康发展,6月7日,省版权局召开了“在蓉高校校园网贯彻实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座谈会”。省版权局副局长张世金出席座谈会。会议邀请了省政府法制办、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通信管理局的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四川大学等高校校园网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张世金副局长就高校校园网贯彻落实《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高校要认真学习《条例》,提高网络版权保护意识;二是各高校要加强对《条例》的宣传,把《条例》上传到校园网上,供广大师生学习;三是按照《条例》的规定,对校园网上传播的作品进行清理,对涉嫌侵权作品进行删除。
    省政府法制办、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通信管理局的有关领导从各自工作的角度对高校校园网提出了要求。
    与会高校代表就如何贯彻《条例》、以及对《条例》的理解进行了发言,大家普遍认为,高校作为知识产权原创基地,既需要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也需要保护他人的知识产权,加强这方面的宣传非常重要。
    目前,成都现有高等大专院校33所,大多设有校园网或网页。由于校园网络非常活跃,加之各大高校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意识的淡漠,侵权行为时有发生。去年我局查处的7起网络侵权案,就有一起就发生在成都某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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