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坚决遏制盗版教材教辅猖獗势头 秋季盗版教材教辅读物专项治理启动 |
|
2004年7月27日,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国家版权局、共青团中央、国务院纠风办、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2004年秋季盗版教材、教辅之读物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通知决定,查2004年秋季盗版教材、教辅读物专项治理活动于2004年8月1日正式启动,除这次专项治理是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2004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及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等部委《2004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要求,为了遏制盗版教材、教辅读物的猖獗势头,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而实施的。 《通知》明确了这次专项治理活动改的主要任务,同时强调了各有关部门要承担的职责: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检查图书批发市场、零售单位和连锁门店等出版物市场;查处非法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盗版教材、教辅读物(含自考教材)的单位;查处以买卖书号方式出版教材、教辅读物的出版单位和个人;取缔无证照的非法发行、印刷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清查各类学校(含自学考试助学学校)订购、使用教材、教辅读物情况,查处订购、使用、非法编印盗版教材、教辅读物的教育单位及责任人。各类学校尤其是中小学图书代办点、校园周边书店(摊)以及校办印刷单位是重点清查区域。版权行政部门负责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组织著作权法的宣传、培训工作。“扫黄”办负责组织专项治理行动的开展与检查,协调跨区域案件的查处工作大案要案。新闻出版行政部、“扫黄”办、教育行政部门、版权行政部门、团委、纠风办共同负责治理盗版教材、教辅读物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采购、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行业不正之风,铲除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从严查处阻碍、干扰案件查办的违法行为。 《通知》还要求:要统一认识,排除干扰。要充分认识盗版教材、教辅读物专项治理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重要内容,是保护知识产权、净化校园环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举措,也是纠正教育和出版部门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手段。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此次专项治理活动的组织指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落实责任,分解任务,周密部署,并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工作部署,务求标本治,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切实履行部门职责,狠抓各项任务落实,积极完成治理工作。要加强工作配合,齐抓共管,强化沟通与协调,建立专项治理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提高专项治理成效。要加强宣传,充分利用校黑板报、版面、广播、网站、专家讲座、主题班会、主题团队等形式开展打击盗版、保护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新闻媒体对专项治理行动的追踪报道,对行业不正之风予以曝光与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制定举报奖励办法,设立举报奖励基金等措施,积极鼓励群众举报,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专项治理行动的良好氛围。 此次专项治理活动将持续到2004年9月30日。 |
|||||||||||||||||
| 四川省版权局 中国 四川 成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