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版权局加强对高新西区试点企业实施阶段工作指导


    近日,在高新西区版权保护试点企业进入实施阶段之际,省版权局版权管理处会同高新区“高新西区管理办公室”,走访版权保护试点企业,了解企业实施阶段工作情况,具体指导企业的版权保护工作。

       在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针对其由于具体工作分解到相关部门、缺乏整合的情况,版权管理处同志提出了工作建议。在成都科星电力电器有限公司,版权管理处同志就制度建立、版权作品清理工作做了详细指导。同时,对四川蓝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成都智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版权保护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办法。

      目前,高新西区首批10家企业的版权保护试点工作,从前期“非典”带来的“不正常”状态中走出,已全面进入实施阶段工作。成都国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计划全面完成了实施阶段工作。四川蓝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详实的实施计划和时间表,并把任务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具体人员。四川迈普数据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开发的软件清理后,向中国软件登记中心四川代办处进行了著作权登记。其他企业也加紧实施阶段工作,力争在8月底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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