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作品复制权使用指南


    音乐作品机械复制权是国家著作权法赋予音乐作者的一项专有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复制其音乐作品即构成侵权,须负相应法律责任。为避免侵权,应事先取得著作权人即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MCSC)的许可,并支付费用。
A什么是音乐作品复制权?
    音乐作品复制权是根据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享有的一项专有权利。以印刷、录音、录像、制作影视、数字化制品等方式使用音乐作品或授权他人使用而获得报酬的权利。
B哪些行为涉及音乐作品的复制权?
    1、制作及发行录音带、录像带及CD、VCD、DVD、IC、CD-ROM等数字化制品;
    2、影视作品的配音音乐;
    3、广告音乐;
    4、 网上音乐。
C如何取得复制权的许可?
    使用已发表的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如CD、磁带等),无须事先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只要按国家规定的付酬标准将使用费支付到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制作录像制品或数字化制品(如录像带、CD、VCD、LD、DVD等)、影视作品等,必须征得著作权人或MCSC的许可。
DMCSC是怎样一个机构?
    MCSC是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英文缩写。MCSC是我国唯一的经国家版权局二号公告批准及授权从事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专门维护作曲者、作词者和其它音乐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非营利性机构。经国家民政部准予登记为独立的社会团体法人。
E什么是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
    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是众多的音乐著作权人通过一个统一的机构共同行使自己的某些权利。目前,每个国家及地区均设有一个这样组织。
FMCSC管理音乐作品的范围?
    1、会员的作品;
    2、国家版权局授权收转的作品;
    3、与国外协会签约的作品。
GMCSC复制权的收费标准如何?
    1、录音制品:版税率3.5%*录音制品发行数*录音制品批发价;
    2、录像制品:版税率6%*录像制品发行数*录像制品批发价;
    3、制作电视广告使用费按电视广告长度计算,计算方法为:每15秒人民币20000元,不足15秒的按15秒计算。可在省一级以上电视台播出一年;
    4、拍摄电影电视剧,使用费按所使用音乐作品长度计算,计算方法为:在电影中使用每分钟人民币5000元,在电视剧中使用每分钟人民币1000元,不足一分钟的按一分钟计算;电影或电视连续剧多次使用的,按使用时间的长度累加计算;
    5、 数字化制品:每首曲目0.12*数字化制品复制的片(张)数。
H不取得许可须承担何法律后果?
    MCSC将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停止发行侵权制品,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
I应何时取得许可?
    使用前。
J如何取得许可?
    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与MCSC四川办事处联系。地址:成都市桂花巷21号四川省版权局 联系电话:86696772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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