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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的规定,线路板布图设计应属于“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或者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
二、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按照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进行施工、生产工业品,不属于本法所称的复制”。这是因为著作权法只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按照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进行施工、生产的产品是工业产品,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
三、 线路板布图设计原图可作为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得以出版等形式复制发行;但是,按照布图设计生产的线路板主要是具有实用功能的工业产品,已经超出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范围,因此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按照布图设计生产线路板,无论通过何种方式,例如印刷方式,也应看作是工业产权性质的实施。
四、 综上所述,著作权法不禁止按照布图设计生产线路板的行为。为制止他人伪造或者仿冒工业产品的行为,应适用工业产权法或者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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