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



    著作权的主体指享受著作权权利和承担著作权义务的人。著作权主体可按不同标准分类: 
    从主体与作品的关系上分可分为原始主体(一般指创作作品的人,即作者)与继受主体(一般指通过继承和转让等法律行为而成为著作人);从主体的自然属性上分,可分为自然人与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特殊情况下,国家也可成为著作权主体。
    著作权人包括三种人:
    第一即作者;
    第二即作者以外的其它享有著作权的公民;
    第三即依照法律,通过委托合同或劳务合同获得著作权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少数情况下国家也可以成为著作权主体。著作权的客体指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 “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由此可见,成为著作权客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即独创性和可复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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