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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图书出版领域索赔额度最大的侵权案调解结案
(2001-4-25)
今年4月9日,人民文学出版社及巴金等14位作家或著作权继承人起诉中国社会出版社、北京市顺义富各庄福利印刷厂侵害专有出版权、著作权纠纷案,已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调解方式结案。被告中国社会出版社和北京顺义富各庄福利印刷厂承认全部侵权事实,同意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将库存的全部成书及图书的纸型、软片全部销毁,并将赔付原告因被侵权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03万元。
今年2月8日,人民文学出版社和巴金、韦韬、舒济等14位著名作家或著作权继承人,分别以中国社会出版社、北京市顺义富各庄福利印刷厂侵害他们的专有出版权、著作权为由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立即停止侵权、公开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
人民文学出版社曾于1992年至2000年期间,就作品《家》、《骆驼祥子》、《子夜》、《巴黎圣母院》等14部作品的出版,分别与著(译)者或其继承人签订图书出版合同。根据合同约定,人民文学出版社在约定的期间内,对上述作品享有专有出版权。去年10月,中国社会出版社出版发行的《中学生课外必读名著》丛书中,使用了人民文学出版社已获得专有出版权的上述14部作品,这套丛书由北京市顺义富各庄福利印刷厂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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